古建筑是拆除还是保护?

周记第七篇:
  最近景德镇的世界瓷博会搞的这里跟过新年一样,所有的道路上都挂上了横幅。我骑车去了开幕式的博物馆,博物馆还不错,下面很多人在准备第二天的开幕式。
  景德镇还保留了一些传统的民居样式的住宅,跟我曾经见过的古建筑群有几分神似,院落也是,还有部分是有天井的,一条长巷子的住宅,古老破旧,阴森黑暗。老式建筑虽然说也是一种文明,不过毕竟已经是确实是不适合居住了,参观的人有感觉,让你去住你愿意吗?所以广大的建筑师和艺术家不要反对古建筑的拆除,住在那里的人需要更好的居住环境。这就涉及到古建筑到底该不该让居住者随意拆除的问题了。
  我想如果国家想保护某部分的古建筑,可以自行保护,不能让住在那里的人给你保护,还不提供更多的帮助,不让人家拆,还要人家住在那里,这是对人权的一种不尊重。古建筑确实有它好的地方,也有现在居住建筑不及的地方,但总体来说,人们还是觉得现在的住宅更好,这是一种进步,那么为什么要阻止更多的人进步呢?
  所以我同意拆除,如果居住着愿意的话。如果有大面积的地区需要保护的,国家自行投入人力物力保护!设置参观收费的方式维护,费用不够,可以提供收费标准。还愿意住的人也可以住在那里。总只不能强制不拆除。更多是给人的更多的选择,而不是所谓的古文明的保护,就是注意保护的方式需要改变。